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部门介绍  发展规划  院校研究  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  理工学报  理工年鉴  下载中心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更多>>
学术讲座(预告)——... 10-21
学术讲座(预告)——... 06-28
关于开展2024年度烟台... 04-10
关于征集2024年度烟台... 03-12
学术讲座(预告)——... 09-18
关于举办院校研究知名... 09-23
关于2022年度烟台理工... 05-13
关于2022年烟台理工学... 05-06
烟台理工学院关于进一... 04-30
关于开展2022年度烟台... 03-02
关于拟定2022年度目标... 02-28
关于举办院校研究知名... 12-14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发展规划>>决策参考>>正文
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30 16:40  

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67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现将《“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社会规〔2021〕525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的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建设方案,统筹资金渠道,组织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及时分解转发落实,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附件:“十四五”时期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5月10日

 

附件【W020210930389574091019.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 | 国家统计局 | 高校学科发展与评... |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 | 山东省教育厅 | 校友会网 | 上海外国语大学年鉴

      版权所有:烟台理工学院发展规划处  鲁ICP备17042781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