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学校各项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完善机构设置,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和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学校法治工作机构设置,设置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校归口负责法治工作的职能部门,协调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吸收校内外优秀法学专家或法律工作者参与法治工作队伍。四是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外聘执业律师等组成法律顾问队伍,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
二、完善制度体系,严格依规办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依法治校理念融入学校章程和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中,推动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转高效的规章制度体系,做到重大部署、重点改革、重要事项于法有据、于章程有据。二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会议事规则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制定实施二级学院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全面规范校院两级议事决策程序。对拟提交学校决策会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前置审查和风险评估,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学校决策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会后跟踪做好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三是完善规章制度的审核备案和定期清理机制,严格按流程做好校内文件起草、审查、公布等程序,对拟出台的规章制度逐一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及时进行废改立释,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三、完善防控机制,严抓风险防范
一是强化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对外合作协议风险防控机制,推行规范文本制度,凡是以学校名义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合作协议等,须由法律事务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提交学校决策会议审议。二是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梳理风险清单,明确处置办法,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学校印章管理,涉及各类合同、涉法涉诉事务、对外合作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印章使用,须经分管学校领导和法律事务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方可用印,切实降低法律风险。四是强化关键岗位管理,建立风险防控工作台账,对重点关键岗位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实现岗位责任管理全覆盖。五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完善救济制度,维护师生权益
一是系统梳理学校各方面事务面临的法律风险,健全防控处置主体、责任和措施,探索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化解”的涉法事务管理机制,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师生权益救济机制,设立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健全“滨小益”等信息反馈平台,畅通师生诉求反馈渠道,及时协调解决师生实际困难。成立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出台学生听证与申诉等规定,涉及学生重大权益的决定均须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在处理涉及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学术不端等问题过程中,教师可向学校学术委员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提出申诉,确保作出处分或申诉决定程序公平公正。
五、完善法治教育,筑牢法治根基
一是切实加强普法工作力度,将学习宪法和学校章程纳入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寓于立德树人全过程。二是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法学相关课程建设,建立专兼结合的普法师资队伍,配足配齐法治教师、辅导员队伍,将宪法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融入思政课等课程中,不断提升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健全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工学法机制,将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作为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建立“1+2+3+X”学法清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内法规、教育法律法规、常用法律法规,以及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规政策。四是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学生参与“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覆盖,探索参与式、实践式教育,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宪法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模拟法庭等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法治教育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下一步,学校将锚定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将依法治校思想融入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